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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使“严打”成“言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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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3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莫使“严打”成“言打”
  纪小平
  “严打”整治,在全国不是第一次。绝大多数群众对这次“严打”充满信心。但也有少数群众担心这场“严打”斗争会不会是走走形式、喊喊口号,变成了“言打”。
  这种担心也不无道理。原因有几个方面:有的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每次大的行动多是打击了身份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当官的及其亲友仍然会逍遥法外。群众担心只抓“小鱼”、不抓“大鱼”。有的是一些地方黑势力一手遮天,当官的不敢打,害怕打蛇打不了七寸反遭蛇咬。有的是一些“村霸”、“车霸”、“路霸”等,有的与官员是朋友,当官的不能打,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是极少数干警与不法分子互通有无,政法部门不愿打,害怕本单位或个人利益受损失。有的是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特别是涉及到经济领域里的犯罪,一些当地主要领导自觉或不自觉就出面干预,十个案子九个“黄”。还有一些地方财政紧张,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上要不同程度地受到制约,一些政法部门想打又没有“经费”,恐怕只是开开会,作作样子罢了。
  “严打”斗争人人有责。群众有这种担心并不是坏事,它表明群众在关心、关注我们这场“严打”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在提醒和支持我们工作,使我们政法战线的广大干警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严打”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
  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司法机关要因势利导,不但要把这场“严打”斗争看成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行动,而且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把“严打”斗争当成一次广泛的人民战争。对群众关注且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快立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短时间内结不了案的,要适时公布于众。只有这样,才能收到应有的实效,把人民群众的担心变成放心,向党和人民群众都交上一份满意的“严打”斗争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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