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环保总局经贸委监察部林业局宣布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环保总局经贸委监察部林业局宣布
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记者赵永新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和国家林业局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近期调查,部分重污染地区和重点流域超标排污反弹企业达10%以上,被关停的污染企业有恢复生产迹象的达30%左右,部分河流今年一季度水质较去年第四季度有不同程度的恶化。种种迹象表明,环境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
  此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和生态破坏事件,查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人。具体内容是:环境污染方面,包括各类已达标的工业污染源,特别是造纸、酿造、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偷排、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已实施停产治理却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土法炼焦、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油、土法选金等“十五小”死灰复燃问题;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违法新建污染严重项目;重点流域特别是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以及三峡库区等水污染问题;危险化学品污染问题。生态破坏方面,包括自然保护区内各种违法开发建设问题;不顾国务院禁令,继续采集加工发菜或滥采乱挖固沙植物或野生药材的问题;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采金、挖矿,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重大工程建设不履行环境管理手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重点机场、高速公路周围焚烧秸秆,严重影响正常运行导致重大事故的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