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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人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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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5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看台人语

看台人语
  《同一首歌》不应厚此薄彼
  观看《〈同一首歌〉大型演唱会———新北京新奥运》的重播,发现了一个不应有的问题。当主持人请出杨澜、张健、孟景山三位嘉宾后,前两位均谈了对申奥的想法和自己的打算。本想听听孟景山的,但接下去镜头就切换到别的节目了。既然三位嘉宾都上场,为什么前两人谈了而不让孟谈?难道因为杨是著名节目主持人、张是横渡渤海海峡的英雄,而孟仅仅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据我所知,孟对申奥的贡献在北京是有口皆碑的,否则不会请他做嘉宾。不知直播时孟景山说话了没有,如果没有,不该;如果直播时谈了想法,重播时给删去了,那就更不应该了。
  山东潍坊奎文区赵霞
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美中不足
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精彩绝伦,社会效益明显。但是为了今后开展此类大赛能更好地实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笔者结合自己法庭辩论的经验,提几点意见:一、假设、想象、推理等没必要。自始至终,原被告律师都常用“如果、假设、假若”之类的词语,殊不知假设、想象、推理根本就不能作为证据,只能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二、举例与本案无关。例如,买菜刀的人用菜刀杀了人责任不由卖刀者来负等。笔者认为:律师辩论不必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做证据,我国并无《案例法》,举例也白举,只能空费口舌,白耗时间。凡举例与本案无关的队,都吃了时间不够用的大亏,最后只能干瞪眼,洗耳恭听对方辩论。三、引用法律条款不够。律师辩论的目的是证明事实成立,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依法承担哪些责任。另外,此次大赛的目的之一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对律师工作的正确理解。可惜原、被告律师都不善于利用法律条款阐述己方观点。这样既影响辩论效果,又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
四川雷波县委宣传部余忠涛
“知恩图报”不必“跑龙套”
电视剧《大宅门》最大的“热点”与“卖点”除了众星云集外,就是张艺谋等几个大牌导演争相“跑龙套”。据报载,这是他们为感谢郭宝昌导演当年的扶持和栽培而做出的“知恩图报”之举。对此笔者有些想法。按说导演无论在自己执导或是他人执导的影视剧中扮演一个角色本无可非议(只要符合剧中角色要求),有时甚至能起到“锦上添花”或“画龙点睛”的作用。已故老导演崔嵬执导电影《北大荒人》时,就在影片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且演得传神到位颇具魅力。谢添导演在影片《洪湖赤卫队》中扮演张副官,虽只是一个配角,但演得惟妙惟肖,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可《大宅门》中,几个大牌导演客串的角色却显得牵强,有的甚至“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诚然,导得好未必就演得好,但最起码得对得起观众。“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报恩的形式多种多样。对这些大牌导演来说,努力执导一部质量上乘的影视剧奉献给广大观众,就是最好的“报师恩”。何必非挤进《大宅门》里别别扭扭地“跑龙套”呢?
河北石家庄西里铁西街卢志英
早间新闻别“侃山”
《东方时空》在清晨有个《早新闻》栏目,很受上班族欢迎。但是这个栏目有个最大的“败笔”,就是两位播音员的“侃山”风格。也许编导觉得这样安排不死板,可他(她)就不想想,早上是听众们最紧张的时刻,他们是在为上班做准备的忙碌中得到信息的。能在最少的时间内,了解更多的信息是他们的期望,谁还有时间、有心情,如同观看娱乐节目一样,去欣赏播音员口语化的“侃山”!写文章讲究文体,播音也如是,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听众。希望《早新闻》栏目能珍惜听众上班前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听众多知晓些新闻。
工人日报通联部韩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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