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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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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26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交流

  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王天义
近日,教育部社科中心召开专题研讨会,来自各地的中青年经济学者与在京的部分老一辈经济学专家一起,就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这一重大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与会者指出,我们必须从当代社会经济现实出发,重视随着科技革命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所引起的劳动结构的变化,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管理的智力劳动已经成为价值增值的第一要素,脑力劳动者成为创造价值的主力军。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发展。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科学家和管理者的劳动是复杂劳动,它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创造更多的价值。因为,新科技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时,除使生产资料的效能和效率得到提高外,还会造就出素质更高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采用新科技的企业也会对劳动力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经过教育和再培训的工人、科技人员具有更多的科技知识和更熟练的生产技能,能从事更复杂的劳动,这种更复杂的劳动在相同时间内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新科技还会造就出由生产技能高的工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管理人员和科技水平高的科技人员组成的生产集体,这种同新科技相适应的生产集体所提供的劳动是更高级的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内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马克思也曾说过,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更多。但在这里,创造价值的仍然是劳动,是掌握科学技术的工人、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更为复杂的劳动,而不是新科技本身。
  与会者认为,承认和坚持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并不否定非劳动生产要素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劳动价值论,一方面强调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另一方面又肯定商品本身就是使用价值或财富,并强调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现象形态即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此,就物质财富的创造来说,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物质财富的源泉。既然非劳动要素一样参与物质财富的创造,价值又以物质财富作为自己的载体,因此,劳动价值论并不排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来获取收益。市场经济的实质是承认非劳动要素的所有权,这种要素的所有权是所有者参与价值分配的理论和现实依据。这一点,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适用。在坚持价值财富只能由劳动创造的同时,与会代表也充分肯定了物质财富的创造和分配对于发展我国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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