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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鼓励出口有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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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30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珠海鼓励出口有新规定
本报珠海5月29日电记者赵京安报道:近日,珠海市就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管理和审批作出了“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取消限制、简化环节”新规定。
这些新规定包括:在进出口权申报审批上取消企业性质限制,私营、外资与国企等各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均可申请获得进出口权;只要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科研)设备并已投入生产的生产企业和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以及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零售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供销合作社企业都可获准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只要具备营业执照等几项必备的材料,任何企业都可向珠海市经贸委贸管科申请,核准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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