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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村为何出大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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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3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有感而发

  小山村为何出大经验
士心
村务大事村民公决,一个村民自治中值得认真探索的大题目,起源却不过是一个小山村遇到的改电难题。这似乎有点奇怪。在一般情况下,能想出一个点子,解决某个具体问题,事情到此也就结束了。但东港区委、区政府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能及时发现并认真总结这一做法,把它与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有机衔接起来。可谓独具“慧眼”。
其实,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农民自发想出的“闪光点”并不鲜见。然而有的被压制了,有的被埋没了。原因是不少做农村工作的同志,或者热情不够甚至对村民自治有抵触情绪,或者是对村委会组织法的理解不到位,不能真心实意地面对村民自治给农村带来的新变化,真心实意地探索如何用新的体制解决种种新产生的问题。没有真心,哪里能有“慧眼”?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东港区所在的日照市很早就曾总结出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两种农村民主制度,并在山东省得到过推广。后来他们又及时地发现两个议事会制度有“议而不决”、反映民意面太窄的弊端,一直在寻求一种更加准确地反映民意的办法。因此,大事公决经验的推出,说是奇怪,也不奇怪;看似偶然,实属必然。因为有了真心,就会有“慧眼”。我们希望在村民自治中,多一点这样的真心,多一些这样的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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