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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不应“缺斤短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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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31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办公时间不应“缺斤短两”
  吴坤胜
  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外办公时一律实行全日办公,机关内组织各种活动不得占用办公时间。在工作时间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
  目前,一些行政机关对外办公常出现“缺斤短两”现象。本应该8小时办公,一些单位却随意减少,不是推迟办公就是提前下班。有的办公人员在工作中随便离岗,无端耗费前来办事人员的时间。有的部门还以业务培训、社会活动等种种理由停止对外办公,而且事先也不宣布,令不少人吃“闭门羹”。
  各级行政机关既然向社会承诺了对外办公时间,就应该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不然,失信于民,耽误工作,有损形象。北京市政府严令要求改变这种懈怠作风,群众欢迎,值得提倡。还希望令出必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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