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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立法和发展研讨会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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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5-31
第10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信息

基金业立法和发展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由《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社主办的“基金业立法和基金业发展专题研讨会”日前在京召开,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8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的专家学者结合我国基金业立法和基金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分析了国际上基金业立法和基金业发展的历史进程,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对基金的认识,梳理了基金业立法和基金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剖析了基金业法律体系的结构,讨论了基金业立法的三个层次即基本法律、核心法律和配套法律,并对我国基金业立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基本步骤以及我国基金业近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进行了研讨。
  有的学者在会上提出,传统观念认为基金是一种单纯的投资工具,实际上,现代金融市场中的基金是集储蓄和投资于一体,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由专业机构经营的金融工具或业务。基金是联系社会福利(养老、医疗、失业、退休、住房等)与资本市场的纽带。基金业的发展,改变了金融市场的格局,建立了一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产权关系。(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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