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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五国”ABC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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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1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国际资料库

  “上海五国”ABC
  “上海五国”进程最初是从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四国加强边境地区的信任和裁军开始发展起来的。五国元首已分别在各国举行了会晤。由于五国元首的首次会晤在上海举行,因此这一合作进程被冠之以“上海五国”的称谓。
  1996年4月26日,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一次会晤,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协定包括: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双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次数;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大军事活动情况;相互邀请观察实兵演习;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和边防部队之间的友好交往等。五国元首认为,这项协定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政治、军事文件,它说明五国人民希望与自己的邻居相互信任、友好相处。
  1997年4月24日,五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二次会晤,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中国与俄、哈、吉、塔双方将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裁减到与睦邻友好相适应的最低水平,使其只有防御性;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谋求单方面军事优势;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裁减和限制部署在边界两侧各100公里纵深的陆军、空军、防空军航空兵、边防部队的人员和主要种类的武器数量;交换边境地区军事力量的有关资料等。协定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
  1998年7月3日,五国元首在哈萨克斯坦原首都阿拉木图举行第三次会晤,主要探讨了地区安全、经济合作等问题,并发表了《阿拉木图声明》。声明表达了这样的共识:坚持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互不干涉等国际关系准则;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共同打击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恐怖活动、偷运武器及走私和贩毒等本地区公害;本着互利互惠、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密切五国间的经济联系;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制止南亚核军备竞赛,维护国际和不扩散机制等。这次会晤由前两次以中国为一方,俄、哈、吉、塔为另一方的双边会晤转变为五国间的多边会晤。
  1999年8月24—26日,五国元首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第四次会晤,并发表了《比什凯克声明》。声明表示,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走私贩毒及其他跨国犯罪行为。五国领导人再一次表示了决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从事损害五国中任何一国主权、安全及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决心。五国领导人在会晤中强调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意义,表示将继续鼓励五国在双边基础上的合作,同时积极寻求开展多边合作的途径。
  2000年7月5日,五国元首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第五次会晤,从世纪之交的高度回顾总结了“五国”的发展历程,规划了五国合作面向21世纪的发展前景,并发表了《杜尚别声明》。声明表示:决心深化在政治、外交、经贸、军事和其他领域的合作,以巩固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将切实落实五国关于在军事领域加强信任及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的所有条款;为联合打击对地区安全与稳定和发展构成主要威胁的各种犯罪活动,各国将定期召开执法、边防、海关和安全部门负责人会晤,视情在五国框架内举行反恐怖和反暴力活动演习。支持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在比什凯克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倡议,并将就具体建议继续进行磋商;重申将恪守尊重人权的原则,但强调不能以此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等等。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以观察员身份首次出席了会议。除元首会晤机制外,“上海五国”框架内已先后建立起了五国执法与安全、国防、外交等部门领导人的会晤机制。今年还将分别举行五国文化部长和总理的首次会晤。
  (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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