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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高检公安部通知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涉枪涉爆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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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2
第2版(要闻)
专栏:

  高法高检公安部通知要求
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涉枪涉爆犯罪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为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公安部近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涉枪涉爆犯罪。
  通知强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有关涉枪涉爆刑事案件中,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和发现的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案件必须及时立案,认真组织查证,侦查终结后尽快提请批准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有关涉枪涉爆犯罪案件,要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凡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尽快予以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有关涉枪涉爆犯罪案件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有关涉枪涉爆犯罪案件时,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涉枪涉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法律后果,自觉抵制、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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