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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铁路运送货物中的迟缓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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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8-19
第2版()
专栏:

消灭铁路运送货物中的迟缓现象
戴自奋
目前在我国用铁路运送的货物数量占全国货物总运送量的百分之八十五,每天都有数十万吨货物由铁路运往各地。提高这些货物的运送速度,使货物能及时运达目的地,对于保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加速物资周转,节约国家资金,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目前铁路运输部门运送货物超过期限的现象十分严重。据今年一月至六月的统计,全国铁路运输部门因运输超过期限而支付罚款的货物,就有五千四百多批,支出的罚款共达十万多元(这些数字还不包括收货人未提出赔偿要求的,实际上逾期货物的数量远不止此)。由于货物运送过期,直接地或间接地影响了基本建设、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有些单位为了满足需要,加速资金周转,不得不将应由铁路运送的货物改用大车或汽车运送。这样运价要比铁路运输高三、四倍。如齐齐哈尔市百货公司批发站和土产公司采购供应站,今年一至四月间用大车和汽车运往距离一百公里以上的讷河、拉哈、依安、泰来等地的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建筑器材等就达八十八吨。有些货物运输的距离很短,但却在铁路上耽误了很长时间。例如湖北省蒲圻县三区合作社由武昌北站运煤油和酒到赵李桥站,两站相隔仅一百四十七公里,二十一天才运到。像这样的例子并不是个别的。难怪有的货主讽刺地说:“火车还赶不上牛车快!”还有些国际铁路联运的货物,在国外经过长距离的运输都没有超过期限,但在国内短距离的运输中却过期了。
造成铁路运输迟延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铁路工作人员对货物运输迟延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他们认为迟早只要将货物运到,就算完成了任务。有些铁路工作人员甚至认为运输迟延至多由铁路局支付一些罚款,没有什么了不起。更有一部分人认为在目前铁路运行秩序还不够正常的情况下,货物运输迟延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放松了努力。
其次是由于铁道部对货物运输期限缺乏严密的掌握和监督制度;货物运送超过期限时很少追查原因;货物运输过期罚款,也没有专人掌握和监督。这样就造成部分铁路工作人员对货物运输迟延采取了漠不关心的态度。
过期运输的货物中,很大一部分是零担货物。这部分货物过期,主要是由于在发站和中转站长期积压所造成。(零担货物由发站运至中转站,再由中转站转发到到站。)有些车站的货运组织工作十分混乱,承运货物以后,不及时发送。例如齐齐哈尔运输营业所(办理车站的零担发送业务)仅在今年四月一日至二十日期间就积压了零担货物一百九十二批,其中有三批积压了七天。有的货物因为在发站长期积压,还没有发送就已超过了货物的运到期限。还有些中转站因不按照先后顺序及时中转而造成积压。例如四月十七日由上海到达太原北站中转到东社站的一批优质碳素钢,就在太原北站放了一个多月。这种情况在很多中转站也是有的。
货物运到过期的另一个原因是部分铁路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思想。有的车站为了缩短本站的车辆停留时间,站内有空车也不及时配给货场装货;有的调度人员为了赶时间,该在小站停车的也不停车,致使一些中间小站有货装不上车,造成积压。还有的车站各班间抢装包装整齐的、大批的、量重的、好装的货物,对于一些笨重的机械和一些量轻的农产品或零星货物,因为不好装和不容易表现车辆装载成绩,就不愿装,因而造成这些货物的积压。
铁路运输是为整个国民经济生活服务的。货物运输迟延的严重情况必然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重大的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因此,希望铁路运输部门领导人员重视货物运送迟延的严重后果,经常对负责铁路运输的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加强对货物运到期限的掌握和监督,建立并健全各项必要的工作制度,以加速货物的运送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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