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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建立就事论人督查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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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4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反腐热线

  哈密建立就事论人督查机制
本报讯怎样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作风监督,保证我们的干部真正能在实际工作中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新疆哈密地区将督查工作与人事工作结合建立起就事论人新机制,让督查工作联结起决策与落实之间一向断开的环,通过既对事又对人,就事论人,重在查责任的督查方式,建立一种新的干部监督和促进决策落实的新的规范。
1998年,哈密地委提出《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哈密地区督查工作办法》,对开展人事结合的督查工作从对象、任务、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网络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设立了地区督查室,作为专司其职的地委部门,室主任兼任地委副秘书长,赋予督查室以评价干部等项权力,就具体事评价其履行职责情况,坚持就事论人。督查室在跟踪督查中分别有《整改通知书》、《点名批评书》,以至最后有到干部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书》等。(李彤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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