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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三部门联合“数字打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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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5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三部门联合“数字打假”
本报北京6月4日讯记者原国锋报道:今天,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统计局长朱之鑫,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部副部长刘飏分别作了讲话。
朱之鑫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不折不扣贯彻《统计法》、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三部门决定于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各级统计行政机关必须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大检查中去,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被检查单位的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特别是要针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荣誉和“政绩”、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排除阻力,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陈昌智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运用执法监察的手段,积极配合,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凡是自行修改统计资料,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强令或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以及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现象放纵、袒护甚至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或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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