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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文物复制品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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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5
第5版(地方新闻)
专栏:东西南北中

陕西出台文物复制品管理办法
  本报西安7月14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文物复制品生产和销售管理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的有关文物复制品生产、销售的地方性法规。
  《办法》规定,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文物复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一级文物的复制,须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未经批准的严禁仿制;并对文物仿制、复制、销售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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