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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仍在设置啤酒市场“壁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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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7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宜城市仍在设置啤酒市场“壁垒”
  本报记者何小燕
  4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然而,湖北省宜城市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用行政手段继续阻挠外地啤酒进入本地市场。
  5月9日,宜城市酒类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卫生防疫站、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宜城食品饮品市场”执法队伍,直奔孔湾镇杜岗村金龙泉啤酒经销商刘传敏家,以未办“酒类专卖许可证”为由,将荆门市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生产的价值3万多元的金龙泉啤酒拉走封存,遭到刘传敏一家的拒绝,双方陷入僵持,并引发暴力冲突,7人被打伤,其中3人因伤势较重住进医院。5月18日下午,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职工在宜城市进行促销活动时遭到当地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员工围攻,4名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职工受伤,两辆运酒车被砸。
  宜城市对本地产啤酒实施市场保护由来已久。早在1996年,宜城市政府就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抽专人成立了“宜城市啤酒市场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现已成为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的原宜城啤酒厂,该厂厂长任办公室主任,所需经费由该厂承担。从此,不是本地产的啤酒便屡遭不测,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在宜城的特约经销部被摘掉牌子,外地啤酒经销商不时遭到恫吓、跟踪、骚扰甚至殴打。
  宜城市为保护本地啤酒、排斥外地啤酒所采取的办法主要有:
一是下发带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文件。今年2月,宜城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酒类市场的通告》中明文规定:“凡外埠酒类未经申报审批,一律不准进入宜城酒类市场和酒家、饭店直接进行销售。”而销售外地啤酒者很难取得酒类专卖许可证。记者见到一份宜城市酒类专卖局颁发的《酒类零售许可证》,该证将经营者的经营范围限定为“只准销售燕京啤酒系列、其他白酒类商品”。记者还发现,当地很多出售本地产啤酒的店铺并没有酒类专卖许可证,也无人查处。南营乡官庄村一位姓何的经销商告诉记者,1997年至2000年间,他一直销售本地生产的汉江啤酒(燕京啤酒的前身),从未办理酒类专卖许可证。自从改销金龙泉啤酒后,他和家人先后跑了6次酒类专卖局,也无法拿到专卖证,原因是“经销金龙泉啤酒就不给办证”。
  二是借执法之名对外地啤酒经销商任意进行检查、处罚。市质量技术监督和酒类专卖管理等部门以“质量检测标准”、“酒类管理”为由阻止外地产啤酒进入宜城市场。据了解,今年以来,在宜城市被没收的金龙泉啤酒累计已达6000余件(1件为24瓶)。记者走访了宜城市城区和孔湾镇市场的多家商店,很难见到外地产的啤酒。问店主原因,有的答曰:“不准卖”;有的直言相告:“谁要卖外地产啤酒就查谁,地方保护惹不起!”
  宜城市阻挠、干预外地产啤酒进入本地市场的问题已经引起湖北省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4月,湖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将宜城“限制外地啤酒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之一。但是宜城市有关部门并没有把省里的通知当作一回事,更没有采取行动整顿啤酒市场秩序。
  在国务院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颁布后,宜城市继续阻挠、干预外地啤酒进入本地市场,同当地政府领导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直接关系。宜城市常务副市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承认有市场封锁的动机和行为,认为5月9日的执法行动主体合法、程序到位;5月18日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的员工与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员工之间发生的事件是企业之间的冲突。看来,外地产啤酒进入宜城市场,至今还是一个难题。
  编者的话
宜城市的地方封锁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特别是在国务院颁布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后,宜城市有关部门依然我行我素,继续阻挠、干预外地啤酒进入本地市场,这是极其错误的,也是不能允许的。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希望宜城市有关领导和部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履行打破地区封锁、保护公平竞争的职责,尽快整顿啤酒市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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