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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强调国有经济退出不能搞行政指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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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7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经贸委强调
国有经济退出不能搞行政指令
本报南宁6月6日电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经济的退出要服从竞争、效益的原则,用行政指令要求国有经济限时从某些领域退出的提法和做法不符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对那些在不规范改制中悬空债务、七折八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蒋黔贵认为,国有经济的“进而有为”,主要体现在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和发展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通过优势大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资本运作对市场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优化发展主体、调整经济结构。这项工作要强调两个问题,一是要以企业为主体,防止政府过度干预,搞“拉郎配”;二是要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主要是做强,防止盲目扩张。国有经济的“退而有序”主要是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通过破产退出市场,对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安全条件的“五小”企业依法关闭,以及对不适合国有制经营的小企业改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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