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9阅读
  • 0回复

纳粹劳工赔偿问题画句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7
第7版(国际)
专栏:综述

  纳粹劳工赔偿问题画句号
本报驻德国记者江建国
  5月30日,德国联邦议院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一项由全部议会党团联署的决议,批准向大约150万名幸存纳粹劳工支付100亿马克的赔偿金。该决议指出,德国经济界所要求的在美国免受起诉的“法律保障”得以实现,进而为向纳粹劳工幸存者支付赔偿铺平了道路。持续3年之久的有关谈判和复杂的司法程序就此宣告结束,从6月中旬起,二战中被迫在德国企业做过劳工的幸存者将每人获得最多1.5万马克的一次性赔偿。德国总理施罗德在议会的会议上说,这条漫长的道路“终于”以好的结果结束了,这个决议向全世界表明,德国清醒地意识到它在历史上的可怕罪行,而且将来也仍然会意识到这一点。施罗德委派的企业界赔偿事务专员、自由民主党前主席奥托·格拉夫·拉姆斯多夫说,通过对前纳粹劳工的赔偿,德国历史这黑暗的一章从财政方面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但在道德上却不会、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因为德国侵犯了苦工们的尊严,夺走了他们的青春。
  对纳粹劳工幸存者的赔偿问题牵涉到极其复杂的国际法,它在二战结束半个多世纪后才最终画上句号是有深远背景的。1939年9月1日希特勒发动侵略波兰的罪恶战争后,在欧洲各个德国占领区总计有1000万人被纳粹强迫在德国企业中做奴隶劳动。1948年的纽伦堡审判判决说,这属于“反人类罪”。在战后处理纳粹德国的各种遗留问题时,本应将这个问题列入考虑范围。可是,1953年,盟国,首先是美国通过的“伦敦债务协定”把这个问题列入了战争赔款范围。美国提出,战争赔款问题应待缔结和平条约之后再议。但盟国始终没有同后来出现的两个德国缔结最后的和约,因而劳工赔偿问题就没有及时提上日程。美国的真实意图是,要能确保它向新诞生的西德提供的贷款回流美国,并防止大笔金钱流向苏联东欧地区。基于这项法律,战后联邦德国历届政府都把劳工赔偿问题按战争赔款问题对待,然而按照国际法,战争赔款问题只能由国家对国家,而不对个人。战后联邦德国的战争赔款均由4个战胜国分享了。因此,联邦德国1953年和1956年的两部赔偿法,把赔偿对象仅限于因种族、宗教信仰和政治信念受到纳粹迫害者,其它方面,则限于1952年12月31日以前居住在法律适用区者。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德国法院一再以“伦敦债务协定”为根据,驳回了劳工幸存者的赔偿要求。德国企业界也认为,征召苦工是当时纳粹国家的行为,并非出于企业要求。而有的国家如波兰,已于1953年通过单方面声明,放弃了对整个德国的战争赔款要求。
  但是,在战后联邦德国与苏联东欧国家改善关系的过程中,很多纳粹苦工都获得过赔偿。20世纪70年代,东方条约签署后,波兰获得14亿马克赔偿,其中包括前纳粹苦工。德国统一的“二加四”条约签署后,德国支付了180亿马克给苏联,其中也包括对纳粹苦工的赔偿。德国统一后,于1991年至1993年期间,在华沙、基辅、明斯克和莫斯科先后成立了对纳粹劳工赔偿的基金会,总金额15亿马克。1998年德国与捷克建立的“德捷未来基金会”的部分款项也专门保留给纳粹劳工。据德国政府去年8月的报告,大约90%的幸存者都获得过赔偿。
  德国经济界在1988年之前曾在有关法律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自愿”出资8000万马克,通过“犹太人向德国索赔大会”以及其它慈善组织向前纳粹劳工支付过赔偿,其中一半资金由法本公司和奔驰公司提供,克虏伯、西门子、通用电气等也参加了赔偿行动,但款项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美国法院受理当年苦工的集体控告,德国企业界才开始迈出较大步伐。1998年,大众汽车公司设立了“私人基金会”,出资2000万马克支付赔偿;另有一些公司私下同前纳粹劳工达成了赔偿协议。
  在立法方面,最先打破这个禁区的是欧洲议会。在绿党的推动下,1986年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要求德国企业设立基金会对纳粹劳工予以赔偿。1989年德国绿党向德国议会提出有关法律草案。1997年绿党在议会提出建立“纳粹劳工赔偿基金会”,对劳工们的不公平工资和恶劣的劳动条件进行赔偿。施罗德在竞选时,于1998年6月许诺,一旦社民党执政将设立赔偿基金。当年10月,施罗德就任总理后同执政伙伴达成协议:建立由政府和经济界共同出资的赔偿基金会。1999年2月,12家德国大公司也同施罗德就此达成协议。(上)(本报柏林6月4日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