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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兼治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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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7
第9版(理论)
专栏:

  德法兼治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王建忠
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是对我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运用和发展,也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认真贯彻这一思想,对于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强劲的活力。但是,由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加上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见利忘义、坑蒙拐骗、假冒伪劣、制黄贩毒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泛滥,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无论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全面进步,都离不开人们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需要道德规范作保证。如果社会成员素质低下,不遵守社会公德,社会秩序混乱,我们的民族就不可能振兴。因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法治与德治,作为治理国家的两种手段,对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劝导力及社会舆论的引导来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因此,在讲法治的同时,也要讲德治;在加强道德建设的同时,法制建设也必须进一步加强。如果德治不举,人心不稳,法治就难以实施。如果法治不力,丑恶横行,德治也会软弱无力。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从而实现经济健康发展、政府廉洁高效、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政治稳定的目标。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重要方略,也是治理一个地方、一个城市的重要方略。当前,要特别注意结合社会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从道德教育和实践的需要出发,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应该以创建工作促道德建设,以道德建设促创建工作。要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活动,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融入各类创建活动之中,使各类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加强道德建设过程中,必须突出搞好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党员干部在治理国家中所处的关键地位和所起的关键作用,决定了我们贯彻“以德治国”方略必须从党员干部抓起。古人云:“官德降,民德毁”,就是强调为官之德至关重要。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实践社会公德,做一个好公民;实践职业道德,做一个好职工;实践家庭美德,做一个家庭的好成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道德规范,逐步形成有利于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道德素质的良好机制。青少年正处在思想道德形成的关键时期,搞好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关系国家的未来。要认真研究青少年道德教育问题及其对策措施,真正发挥好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合力作用,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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