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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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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07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公仆心声

  建立和完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
谭国箱
去年底,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在坚持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的同时,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认识上的一次质的飞跃,战略上的一次重大调整。为此,我市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反腐保廉预防体系的构想。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权力制约上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同时,围绕机制和体制创新作了许多探索。但从整体上来看,还未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尤其是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产生腐败的权力进行认真梳理,调整职能关系,明确职能范围,该下放的权力下放,该合并的权力合并,该分解的权力分解,该集中的权力集中,“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继续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已决定在前几年减少审批项目57%的基础上,继续削减30%的审批权,尽可能用市场机制运作替代行政审批配置社会资源;成立市政府审批中心,统一负责全市政府审批工作。要继续简政放权,实行政企分开,不断完善国有资产营运管理体系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企业的权利交给企业,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总之,要通过深化改革,对腐败“釜底抽薪”,真正建立起使人不能腐败的有效机制。
以健全法制为保证,在依法行政上建立法制化是廉政建设的高级形式,是加大治本力度的必然要求。要尽快完善行政规范的法规,重点是推行政府的机构职能、内部管理、投资行为、招标采购、工作程序、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九个法定化。要抓紧完善包括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告、政府责任承诺、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保廉连带责任制、国企“一把手”反腐保廉年审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以及行贿档案制等在内的廉政制度体系。要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条例,紧紧盯住国土批租、工程建筑、产权交易“三个要素市场”,尽快制定和完善土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产权交易市场管理等有关法规,做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率达到100%;国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建设工程100%按规定运作;国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产权转让100%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同时,实行公务员廉洁从政记分制,设立公务员廉政基金、公积金,以及实行公务员物质待遇货币化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激励惩戒系统。要把廉政法律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廉政建设的法制化,切实使人不敢腐败。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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