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改进公司治理结构迫在眉睫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11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改进公司治理结构迫在眉睫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
  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在我国有很强的现实性,同时也是全球的一个共性问题。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上已经有11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大部分在上市之前是国有企业,是通过国企改制实现上市的,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角度之一是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改革的早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因此存在一种股东消极主义,即削弱股东权利和作用的倾向。在改制过程中往往还存在着内部人控制之下的一股独大的现象,根据表决权的规定,可以使相当一部分侵犯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做法得以合法通过,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代理人问题或者说内部人控制问题是相当突出的。
  角度之二是监督、制约功能形不成合力。随着上市公司、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出现了问题,甚至是相当恶性的问题,各个方面都感觉需要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在企业财务上,国务院向大型企业派驻特派员,然后逐步演变为外派监事会;在企业高管人员的任免上,加强了上级党组织对其监督和评价的功能;战略决策则仍旧主要由经理层来决定。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经验上来看,对财务和经营负责人方面的制衡、制约机制与对公司的战略决策的监督制衡作用还没有结合在一起。
  角度之三是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例如:对利益相关者参与权的规定还不到位;管理层的激励机制问题虽引起了广泛注意但尚不到位;会计准则和审计服务有了不少改进,但从维护股东利益、信息披露的角度看仍不到位。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还会产生很多连带现象。一些最早在国企改制上市的公司中所发现的问题,后来在民营企业中有着诸多的效仿。市场上出现了控制权的争夺,一旦有了控制权则可效仿前例去侵犯和掠夺中、小股民。总体上讲,中、小股民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因此也很难要求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以企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尺度进行理性投资。尽管目前有了很多进步,但仍需要有更多的基础建设和监管方面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使广大投资者信服。在这之前,市场上短期获利的投机动机仍旧会占较高的比例。
  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已日渐突出,除了讨论具体问题以外,现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紧迫感问题。中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都相当年轻。现在,一批恶性案件已经出现或将陆续出现,有更多的人在试图效仿。从中国证监会加强监管及增强市场信心的角度讲,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监管、增强信心的必要前提。监管只能是依现行法规和标准来进行,因此我们必须有这样的标准才能理直气壮地去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