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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企图变相包办幼女婚姻的恶劣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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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8-21
第6版()
专栏:

  制止企图变相包办幼女婚姻的恶劣做法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是吉林省白城县第一区第一完全小学这一届的毕业生。我碰上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使我整天安不下心来学习。
在这学期结束以前,我们小学的校长王岚突然提出要介绍我做他弟弟的未婚妻。你想,我才十四岁,那能谈这种事呢?因此我就拒绝了。可是他还是缠住我不放。除了校长本人同我谈话以外,他的母亲、爱人和妹妹也来找我。他们在学校里遇上我就找我,有时还到我家里去谈,一谈谈到深夜。他们先是问我家生活困难不困难,我小学毕业后升学不升学……;接着就说校长的弟弟在部队里工作,工资很多,如果我同意做他的未婚妻,他可以供给我念书,还可以补贴我家一部分生活费用……。我早就表明了我的态度,他们还是要谈,似乎看我年纪小,多说上三言五语就可以答应了。这样,我被闹得很苦恼,期考前不能好好温课,现在准备考中学也安不下心来复习。另外,由于校长和他家里的人在我家的邻居和学校的老师中东说西说,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有的就拿我开玩笑,使我很难堪。我没有父亲了,只有一个母亲,她为了这件事也苦恼得生了病。
编辑同志:我根本不能答应我们校长这个岂有此理的要求。但应该怎么办呢?我年纪小,没个主意,请你们赶快写信告诉我。 李凤兰
编者按:经我们委托白城县文教科调查,李凤兰所说的情况是真实的;目前王岚还认为他这种做法“没啥,同意就算,不同意就拉倒”。我们认为,王岚这样用纠缠办法企图变相地包办幼女婚姻,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白城县文教科应该立即制止王岚的这种恶劣做法,并给以应得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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