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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文用青春写春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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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1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

  黄晓文用青春写春秋
洪章海政
温暖的春风伴随全国“十佳”公诉人的揭晓送来他的名字:黄晓文——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一位年轻人。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前往海淀区检察院,见到通过竞争上岗、现任主诉检察官、起诉二处处长的黄晓文。
黄晓文给人一种青春、质朴、谦和的感觉。但他的同事告诉我,在查办案件中,黄晓文屡屡慧眼辨真伪;在激烈的对抗答辩比赛上,他屡次捧走大赛奖杯;在庄严的法庭上,黄晓文使一个个被告人认罪服法;在报纸杂志上,黄晓文将实践和对当代法治社会的思考化为一篇篇富有智慧的调研文章,吸引了同行们的目光。
黄晓文之所以能够很快“独当一面”,靠的是勤奋、进取的拼搏精神。他说:“要适应检察工作就得学。说真的,我结婚时都没买电视机,不是买不起,是不敢买。因为,我喜欢看电视,怕看上瘾影响学习,所以,干脆不买。”
勤奋使黄晓文练就一双慧眼,审案时任何蛛丝马迹休想逃过他的眼睛。他多次将小案变大案,将一罪变数罪,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治。
1999年9月,一起某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刘琦挪用资金29万元的案件交付黄晓文手中。来自公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犯罪嫌疑人刘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资金29万元。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非常短,卷宗也很薄。但卷中隐含的问题没有滑过黄晓文敏锐的眼睛。他发现此案举报人的举报数额是上千万元的问题,而起诉书却仅认定29万元。怎么会相差这么大?
他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久,补充侦查的材料送回检察院,此时的两本卷变成了4本卷,但黄晓文还是不满意。他发现,该案的很多关键证据不够充分,当事人双方的证据材料也不全。他将问题写成意见再次给退了回去。这一次,公安机关出了份材料,指出除29万元外,其余1000余万元不构成犯罪。
黄晓文下决心自己查案。经检察长批准,他带人展开详细的调查。他跑了全市十几家银行,先后取得100多份关键的证据。一个29万元的案件随之变成一起1400万元的重大经济犯罪。他还查出刘琦不仅挪用巨款,还涉嫌职务侵占110万元,将原来的一罪变成两罪。庭审时,他展示了大量事实和证据,法庭对他的意见全部采纳,刘琦受到应有的惩处。
3年来,经黄晓文查办的案件多达320余件。其中,包括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4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30余件;涉及新罪名的各种案件20余件。如果按照工作日算下来,黄晓文平均每三个工作日就审结一个案件,成为该院众多的办案高手之一。
曾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在首都高校电视辩论大赛中成为优秀辩手的黄晓文担任主诉检察官以后,一方面积极探索法庭辩论的规律,悉心研究举证示证的技巧。另一方面,他充分发挥演讲辩论的技能,认真开好每一个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公诉水平。2000年3月,黄晓文出庭支持公诉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司人员受贿罪一案,美国司法部高级检察官柏恩敬先生专程赶来旁听。他对这位年轻的检察官感到非常惊愕,他评价道,此次来中国旁听了3次庭审,今天的庭审观摩使我感觉到是最流畅、最精彩的一次。
1997年,黄晓文参加全国统考,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硕士学位,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他还结合经济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撰写出《论斡旋受贿罪》、《胡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等一批业务研究文章。他撰写的《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制度的理论与实务》,被列为公诉改革的内容之一,获全国优秀调研文章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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