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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做主》有悖新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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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15
第12版(周末文艺)
专栏:看台人语

  《让爱做主》有悖新婚姻法
  正在热播的电视剧《让爱做主》,让人越看心里越不是滋味。剧中耿林的妻子刘云对耿林体贴照顾,对工作谨慎认真,没有任何的过错,也没有做任何对不起耿林的事。只是因为娄嘉仪的出现,耿林的感情便产生了倾斜,两人堂而皇之地不顾众人的反对,公然去外面租房居住。这种做法有违道德规范,也有悖于我国新的婚姻法,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可电视剧对此不但没有批判,反而作为正面形象加以美化。而无过错方刘云,对丈夫有婚外情的行为,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过错赔偿,但剧中她的形象却是无助、无奈,仿佛犯错误的是她而不是娄嘉仪、耿林。这样的故事情节,这样的思维方式,非常不利于对受众的守法教育。电视作为受众面广、影响大的重要媒体,所播出的电视剧应当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不能为了热炒热卖、创收视率,就把社会阴暗面当作光明面来赞赏。
  北京某部队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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