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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打击传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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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18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多管齐下打击传销
  海商
  海南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抓头目”、“端窝点”、“罚屋主”、“抓教育”、“封账户”、“吊执照”、“快遣送”、“堵回流”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迅速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从重从严处理头目和屡教不改者。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抓头目”。海南省采取“擒贼先擒王”的做法,始终把抓传销头目作为打击传销行动的重中之重。海口、琼山、三亚等重点地区先后成立了由公安、工商联合组成的特别专案组或特别行动组,深入传销窝点调查摸底,利用线人和群众举报,顺藤摸瓜,排查头目,并对嫌疑人进行布控。两个月来,共抓获大、小头目287个,其中证据确凿,移交检察院批捕的有18个。初步瓦解了在海南省以“兴田”等公司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体系。
  “端窝点”。以端窝点为切入点,各地政府牵头,工商、公安为主力,联防、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联手出击,对传销人员聚集的半拉子工程和闲置房地产小区进行重点清理,并将清查的传销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批遣送。
  “罚屋主”。从严查处为传销人员提供方便的出租屋主,组织人员对房产业主和居民出租屋主进行宣传教育,明确指出收留传销人员,为传销组织提供场所是违法的,不能为蝇头小利做违法的事。要求出租屋主签订保证书,保证不收留传销人员。对屡教不改,仍然收留传销人员住宿的,一律从严处罚。
  “抓教育”。对传销人员广泛宣传,政策攻心,保持高压态势。在打击传销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传销人员进行耐心细致、深入浅出的思想教育,宣传政府打击少数组织策划者和顽固分子的政策,教育挽救上当受骗者,及时纠正传销能赚大钱的愚昧的想法,消除他们因欺骗别人,担心返乡后被指责的心理压力。同时,通过发公告、贴标语、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大部分参与者认识到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自愿脱离传销组织。
  “吊执照”。在打击传销过程中,发现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工商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吊销营业执照,从严处罚。目前吊销营业执照的有海南兴田连锁加盟事业配送中心、海南兴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兴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海南海山丰商贸有限公司、儋州志田商贸有限公司、儋州盛隆实业有限公司、那大水中人参专卖店、府城李唐化妆品店、三亚威盛贸易有限公司、三亚成功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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