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阅读
  • 0回复

日要求与中方就特别关税报复措施举行磋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28
第9版(国民经济)
专栏:

日要求与中方就特别关税报复措施举行磋商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记者龚雯今天从外经贸部了解到,6月22日,日本政府通过日驻华使馆致函中国外经贸部,要求派员访华,先与中方就撤消特别关税报复措施事宜进行磋商,再请中方代表团赴日就三种农产品问题进行磋商。
  据外经贸部介绍,6月25日,外经贸部复函日本驻华使馆,表示同意通过双边磋商解决两国贸易中存在的问题,这也是中方的一贯主张;同时为了双边磋商取得实效,真正解决问题,中方要求日本立即取消对中国三种农产品所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对此,日本政府尚未作出正式答复。
  针对日本对中国部分出口商品采取的一系列不公正贸易限制措施和歧视性做法,中国外经贸部已经宣布,自6月22日起,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空气调节器等三种进口商品加征100%的特别关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