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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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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6-28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草案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记者傅旭、崔士鑫报道:今天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草案。委员们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增加的关于初任法官、检察官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规定,关于法官、检察官及其亲属回避制度的规定等,有利于提高法官、检察官素质,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科学管理。草案三次审议稿的规定基本可行。同时他们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有的与会者认为,应当在草案中明确上级院的法官、检察官从下级院的法官、检察官中择优录用制度,这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确保上级院比下级院的的法官、检察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非常重要,如果不能确保这一点,上诉制度的意义就要打折扣。有的委员认为,法院、检察院正副职的提请任免权应在上级院,这样有利于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工作的干扰。
  有的委员提出,法官、检察官福利待遇应从优。这次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正案草案,对法官、检察官的要求大幅提高。因此也应相应地为他们安排较好的福利待遇,这样才能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草案应增加这方面的规定。
  委员们还就法官、检察官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行和加强法官、检察官的定期交流制度等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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