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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委会决定 扶植群众小型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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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11-18
第2版()
专栏:

  黎城县委会决定
扶植群众小型合作
【本报黎城讯】县委会根据全县旱灾歉收情况(普遍七成年景),与四年来大生产运动中群众互助合作运动的基础,详细研究了今冬生产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应以合作社为核心,普遍开展群众性的互助合作运动,贯澈增产渡荒运动,并将这个方针在分书联席会上具体作了布置,其要点为:一、县区村合作社,为了有力扶植群众普遍发展小型合作运动,必须下决心将自己直接经营的各个工厂与作坊交给群众自己办,这是黎城各级合作社几年来背着的一的老包袱,如果将这个包袱放下,将会抽出大量干部,专心专意的去组织群众自己直接生产,也会抽出大部资金,通过信用部吸收更多游资,去扶植群众生产。总之,大合作社今后基本任务在于扶植群众小型合作运动的发展,凡是群众能直接经营的事业,大合作社一概不办。二、为了发展生产销路,扩大生产利润,必须克服生产中的盲目性,为此可成立基点中心合作社,通过中心合作社(各村可选人参加领导),精确计算,加强冬季生产工作的组织与计划性。比如东村开个染坊,西村可开个药铺,并可直接组织个小集市,互通有无,组织点滴输出。三、从全县范围看,今冬运输与纺织应该并重,以运输纺织为中心,结合山货等生产。为扩大利润,便于出售,必须减低成本,提高质量。四、通过合作社,随时组织点滴出口,换回必须用品,同时结合着将运输组织起来,使运输与贸易结合起来。为了畅销,必须抵制仇货,合作社公营商店一律不准贩卖仇货。今后为了统一对手工业副业生产的指导,更得发展经济工作,县级成立“合作委员会”,由县府、工商局、银行、县联社、县委会、公安局参加组成,这个组织是经济工作的最高组织形式,它不仅是个研究机关,而是一个指导全县经济工作的权力机关。
                    (联合办公室杨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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