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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民主管理提高自治能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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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2
第10版(社会观察)
专栏:

实行民主管理提高自治能力
  山东青岛市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提高社区自治能力,进而实现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在这座城市,机关公务员、街道干部、社会团体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选派专门人才到社区工作,推动了社区的各项工作。
  1998年以来,青岛市社区居民直选的居委会干部年龄下降了,学历提高了,党员比例增加了,工作作风扎实了。
  2000年7月,四方区海伦社区民主选举出青岛市第一个有硕士学位的居委会副主任徐瑞群。他上任之后,开拓创新,创办了四方区第一份社区报纸《海伦之声》、社区居民俱乐部和英语培训班等,将社区的居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社区建设。
  市北区黄台路街道登州路北段社区居委会主任成玉兰,带领居委会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先后建起了便民饭店、幼儿园、儿童餐桌、蔬菜副食品店、理发店、缝纫组、医疗保健诊所和家电维修部等服务网点,开通了居民求助电话,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利用社区服务收入购置了健身器材,铺设了健身路径,建起了阅览室、老年人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基地、居民文明学校,丰富活跃了居民的社区生活。
  市北区、四方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的民主协商议事会,民主协商社区事务。市北区在浮山后新区进行大社区建设试点,不设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委员会,行使重大事项审议权和监督权,并负责群众工作。社区日常管理工作交给物业公司,区政府在新区设立社区事务管理中心,通过“一门式服务”,为居民办理行政社会事务,把民主自治与专业管理结合起来。
  青岛市1998年加强城市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以来的实践证明,有些政府管不好的事情,交给社区自己管理,往往管得很好。如2001年4月6日,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在青岛发电厂召开了该市首次社区民主事务听证会,就兴隆路78号地下水管爆裂,致使4592吨自来水外泄,18户居民被要求支付7608元水费问题进行听证,仅用3个小时就使拖了一年的难题有了说法。
  青岛市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使得自治组织的人事、财务、事务由居民自己说了算,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充分尊重和采纳,社区居民享受到当家作主的权利,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可靠保障,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明显增强。
  (张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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