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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职责,会完未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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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03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代表职责,会完未了”
  有人说,人大代表的活动是“一年等一回,几天人代会”,“人大代表,会完就了。”意思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代表就完事大吉。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要与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要开展视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组织形式上,一是按要求参加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活动,如视察、调查、检查、评议、列席有关会议等;二是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协助组织的代表小组的活动;三是可以由几名代表自行联名或代表个人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
  综上所述,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正所谓“代表职责,会完未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开展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民负责,接受选区选民、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争当名副其实的人大代表。
  ——河南人大《人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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