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园丁”也须持证上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05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
“园丁”也须持证上岗
  本报北京1月4日讯记者温红彦报道:新年伊始,教育部正式启动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规定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这是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自1993年之后相继颁布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逐步形成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1996年,根据《教师法》的授权,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1997年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过渡工作。1998年,教育部在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据介绍,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等7种。教师资格条件包括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4个方面。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