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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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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08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一周视线

职工的权利
  朱竞若
  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只要是商品,在市场经济中,就必然有一个价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出现,使劳企双方就职工工资的讨价还价成为一种可能。协商的结果,是在“需要”与“可能”间,找到一个最佳契合点,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
  将在全国逐步推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件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事关企业健康发展的大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的分配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5年,打破吃大锅饭的体制,开始建立工效挂钩的分配制度;1992年开始,建立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1996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宏观指导体系,并探索职工民主参与为基础的工资协商机制,进行了集体协商制度和谈判工资制的试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目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措施。
  工资协商制度的推行,首先赋予了职工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有了这样的武器,他们的自身利益就会得到保护,即使是外来的打工妹、打工仔,也可以平起平坐与老板商谈,理直气壮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收入。他们中职工代表通过依法培训,可望日益成长为维护职工权益的骨干力量。
  工资协商制度为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提供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切入点。协商的基础,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透明。企业的普通劳动者,一旦获得与管理者平等商讨、决定自身命运的权利,必然极大地激发起他们监督企业经营状况、关心企业命运的热情,从而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因此,这一制度的施行,必将把我们倡导多年的厂务公开和企业民主管理推向一个新阶段。
  “协商也出生产力”,实践提供的结论最有说服力。当今在某些地方、某些企业,压低工资、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的现象时常发生,劳企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以怠工、辞职、跳槽等现象出现,结果两败俱伤,企业由此大伤元气者屡见不鲜。工资协商有利于把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劳企双方形成发展的合力。工资协商制度的推行,对企业而言,亦不失为一剂保障健康发展的长效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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