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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的英雄——评小说《大雪无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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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07
第4版(大地·评论)
专栏:过眼录

  平凡中的英雄
  ——评小说《大雪无痕》
  伍杰
  过眼录
  陆天明的长篇小说《大雪无痕》是一部很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这是作家继《苍天在上》之后创作的又一部反贪题材新作。情节生动、曲折、离奇,很具吸引力,可读性强。最突出的印象是塑造了一个反贪群体,特别是塑造了一个反贪勇士、侦查英雄——方雨林。
  随着一声沉闷的枪声,某城发生了一起枪杀案。它发生在戒备森严,即将举行高级别聚会的高级别墅来风山庄。来宾都是省市委重要人物,而被杀者则是安排这一活动的重要人物之一——张秘书。被杀的时间恰是宾客陆续来临,聚会即将开始之时。
  悬念丛生,这是作者布局的高明处。但作者并不急于解答悬念,而是向读者推出了一位普普通通的刑警方雨林。其实,从后来的事件发展中看,方雨林并“不普通”。他成绩优秀,本可考名牌大学,但硬要考法学院。法学院毕业后,靠他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当上了市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副大队长”。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领导要他停止对“5·25”大案的侦查时,这“‘傻小子’不听招呼,拧着劲儿继续布控侦查,犯了刑侦纪律的大忌,因而被免去了副大队长的职务”,受了处分,“调到了交警中队站大街了”。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也时刻没有忘记自己是戴着有国徽大盖帽的警察,一个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方雨林有许多机会可以不当警察:不考法学院;到好朋友的公司供职,年薪五万;接受女友母亲的安排走上易于上升的仕途。但他都拒绝了,他只想当一名出色的警察。他热爱这一职业。“上帝造就男人,就是为了让他不顾一切地把应该做的事情做成。”“领到警服那天,我在咱家的院子里站了整整一夜,真正感到了我的存在、我的强大、我的真实。”他生命的追求就是要当一名出色的警察!果然他成了“破案高手”,警察“当出名堂来”了。
  当然,他并非一帆风顺。对“5·25”大案刚要深入,却不让侦查了,他并不知道这是为破背后更大的案子,他拧着劲儿干,这一方面表现了他的责任心、个性,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他的不成熟。所以,只有以挨处分而告吹。他发现现任副市长周密有作案的可疑,可同事误解,领导不信,坏人阻挠,根子就是身居高位的省委副书记顾某。对方雨林来说,阻力太大,困难太多,可以说是寸步难行。但他一个人冒着极大的危险,偷偷侦查,搜集掌握资料。所幸的是马副局长和几位好同事支持他,才使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他忍受着贫苦、母病、妹妹下岗、甚至女友的误解,住着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从没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有人恐吓他,他不予理睬。特别是当他的妹妹被谋害致死后,他忍着巨大的痛苦与打击,为了大局,还是把自己的痛苦埋在心里。
  小说的整个布局结构严谨,悬念丛生,人物个性鲜明。但读完后,人们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周密是张秘书的顶头上司,他杀人时只是市政府的秘书长,杀人后提升为副市长。他的仕途很顺利。杀人的原因是代人受过:为省委副书记顾某借了十万元钱,代东钢领导给省委领导送了三十万份职工股,可他自己并没有贪污;他不近女色;他是贫苦的“土孩子”,上学是“三好学生”;他“憨厚诚实”、“简朴精细”,开会时“跟普通与会者一样住双人普通标准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搞任何特殊化”,在机关吃饭到“大食堂排队买饭”……他似乎没有杀人的必要,他杀人杀得勉强。
  小说结尾比较匆忙,没有展开写,只是简单地告诉读者一个结论。杀人案破了,但大案并没有破。所以作者在结尾写了一句“受贿主角,仍逍遥法外”。其实,证据已经清楚,对顾副书记的问题完全可以查得水落石出。那么如果换一种写法是不是会更理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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