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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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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09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新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8日电 (记者刘心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即日起开始对8年未改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
  据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调整幅度为:医疗服务项目中基准价为100元以下的,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15%;100—500元的最高不超过10%;500—1000元的,最高不超过7%;1000元以上的,最高不超过5%;下调不限。在自治区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出台之前,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暂按基准价浮动20%执行。在此次价格调整中将增设诊疗费,提高手术费,大幅度降低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其中,核磁共振由1200元降至700元,CT下降幅度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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