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严厉制裁这个污辱妇女的衣冠禽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8-28
第6版()
专栏:

  严厉制裁这个污辱妇女的衣冠禽兽编辑同志:
我以无比愤怒的心情,向你们控诉太原钢铁厂医院副院长刘汉义强奸妇女的罪行。刘汉义是一个“老干部”、一个“共产党员”,他利用党和行政的职权,不知奸污了多少青年妇女!而我,就是被他用卑鄙手段污辱了的妇女中的一个。
我在一九五一年参加钢铁厂医院护士学校学习,刘汉义是我们学校的校长。一九五二年六月,那时我才十七岁,刘汉义连着叫我到他家里去了三次。第一次叫我好好学习;第二次叫我申请入党;第三次就说要给我介绍爱人,并说他的爱人不在家,精神上很痛苦,要我给他解决困难。我听了这些话以后很害怕,急着向外跑;但是他拚命地拉住我,就把我奸污了。事后,他又威胁我说:“你向别人说,就要开会斗争你,开除你出厂!”因为我当时年纪很小,政治上幼稚无知,就委屈地忍受着痛苦和污辱。
我参加工作以后,刘汉义经常在我上夜班的时候到工作室来和我纠缠;更恶劣的是,他利用“入党个别谈话”和“汇报情况”作幌子,连续强奸我几次。他还曾毫无人性地说:“不用怕,有了孕我给你吃药打胎。”后来,他竟要我找一个对象结婚,然后和他暗中来往。刘汉义居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难道他还配得上叫做一个“人”吗?不,他丝毫没有人的气味,他是一个衣冠禽兽!
一九五二年十月,他介绍我入了党;当时因为我年龄不够,他就出主意让我假报为十九周岁。此后他就经常威胁我说:“我们的事你要是向别人说了,马上就开除你出党;我倒没有什么关系,老干部?,党会照顾的!”
刘汉义污辱妇女的行为是一贯的。仅据现在已经查明的事实,他在我们医院任职期间,还曾用同样的卑污手段强奸了其他两个女同志。
刘汉义的罪行已经引起了全院工作人员的极度愤怒。但是医院党支部却只给刘汉义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似乎这样一个不配做人的衣冠禽兽还可以继续留在党内,沾污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由于群众不断提出意见,党支部才不得不把开除刘汉义党籍的问题提交给厂党委会去研究。我认为,刘汉义的罪恶行为不但应该受到党纪的处分,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当我准备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时,我们医院的薄宏川院长立即找我谈话,说是“事情已经过去了,闹大了对你也没有好处”。党支部书记续子敬和党组织委员原子清也极力阻止我这样做。他们害怕我向人民法院控诉,绝不是没有原因的。原子清本人就是一个流氓行为十足的人,他在向我了解刘汉义的罪行时,不问这件事情的性质,却要我详尽地谈刘汉义用什么形式强奸我,并且无耻地要我画出当时的情状来。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被污辱被损害的人,我长期以来忍气吞声地生活着。现在,看到了我们厂的张宝桐同志对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事情,增加了我要申诉这件事情的勇气和信心。因此,我给你们写了这封信,请你们支持我的正义要求:给刘汉义以法律制裁,并对这个医院其他领导人员的丑恶行为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处理。
     太原钢铁厂医院 梁秀如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