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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开展便民诉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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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11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林口法院开展便民诉讼
本报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法院设立流动法庭进村办案。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的案件,依法优先审理。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缓交诉讼费。去年共缓交诉讼费用十万余元,六十名当事人受到照顾。(张树永王学贵苍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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