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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善待批评尽管事实有出入仍引以为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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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11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邢台市公安局善待批评
  尽管事实有出入仍引以为戒
  你报去年11月26日第三版刊登题为《邢台“110”千呼万唤不出来》的读者来信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河北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督察处都多次过问此事。邢台市委书记臧胜业批示:“要借此机会,对‘110’进行一次整顿。‘110’应是‘及时雨’、‘保护神’,做不到就不应该了。”
  我局督察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根据调查情况,第一次报警人将事发地点报错,我局特勤民警在5分钟内赶到,但没有发现情况。第二次报警,邢台县东汪派出所接到指令,也在规定时间内赶到了事发地,并进行查找也未发现所报情况。从时间上推断,此时受阻车已离开。因此,邢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不存在不及时出警的问题。
  根据以上情况,邢台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人主动与写信人及其单位驻邢台某部队领导取得联系,沟通情况。我局党委表示,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此为戒,认真履行承诺,努力使公安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邢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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