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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扶贫帮困体系 宁波市困难家庭有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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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0
第6版(综合)
专栏:

  构筑扶贫帮困体系
宁波市困难家庭有保障
本报宁波1月19日电 记者何伟报道:佳节临近,宁波市的困难家庭传出了阵阵欢声笑语。这份欢笑来自政府的一份沉甸甸的新年礼物——宁波城区扶贫帮困实施办法和细则。
  从企业下岗的林鸣康双目失明,妻子病故,上有73岁的耳聋母亲,下有一个刚上中专的女儿,一家三口仅靠他每月346元的下岗生活费维持,成为城市新贫困家庭。按照宁波实施的城区扶贫帮困实施办法和细则,像林鸣康这样的城市困难户,社会救助将从人均120元增加到260元,这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外,市自来水、电业、煤气3公司按比例一年补助100元,假如想到纪念馆、博物馆,订广播电视报,可以免费;门诊、治疗、注射费全免,住院、护理、手术费减半,大病救助;中小学生免学杂费、服装费,高校生安排“寒窗基金”。这组贫困家庭的社会保障底线,标志着宁波市多渠道多层次构筑扶贫帮困体系的确立。
  近年来,宁波市注重构筑主体多元化、资金多渠道、保障多层次的扶贫帮困体系。宁波市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政府提出,宁可少盖几幢楼、少上几个项目,也要确保社保基金和各类帮扶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各级慈善机构“边募集,边救助”,各部门“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希望工程”、“助残行动”、“光彩事业”等社会救助活动,一个“一方有难、八方相帮”的良好社会风尚已在宁波形成。
  解决“一低两大”问题是宁波市帮助弱势困难群体的主攻点。“一低”,就是扩大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按照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两大”,就是要解决好大龄失业职工再就业和大病慢性病困难救助问题。宁波各行政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今年拟腾出1万个工勤服务和社会服务性岗位,专门用于招聘大龄失业人员。
  据统计,去年宁波市区有3120名城镇居民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宁波市、区两级机关已抽调近200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街道、社区走访困难群众,督导扶贫帮困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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