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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县供销社安排农村市场的情况和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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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01
第2版()
专栏:

南汇县供销社安排农村市场的情况和问题
何益
江苏省南汇县供销合作总社从四月份开始,对农村市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同时结合安排市场,对农村私商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到五月下旬为止,已安排了困难商户约二百户,占困难户的百分之八十二。从计划完成的情况看,省供销社定的季度零售指标完成百分之七十四点六六,批发指标完成百分之六十一点六四。生活资料(除粮食)零售额合理下降,生产资料零售额逐步上升,批发业务节节前进。从公私经营比重方面来看,合作社经营比重有控制地下降,私营逐步上升。从私商方面来看,他们的经营积极性普遍高涨,到五月底为止私商自动增资的就有四十八户,基本上改变了过去城乡阻滞现象,市场也日趋活跃。以上这些变化是正常的,它说明市场安排的方针政策在这里得到了正确的贯彻。
南汇县的市场安排工作主要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的。首先是加强对供销社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克服工作人员中对私商的抵触情绪,使他们认识农村私商大多数是小商小贩,认识安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沈庄区社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市场安排好,群众意见少,社会失业也少了。另外,对私商也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普遍进行教育,进行思想改造。很多小商贩经过各种会议的教育,都表示要紧紧靠拢合作社,争取改造。其次是重视和扩大了对私商的批发业务。在大集镇所在地的供销社,都配备了副主任担任批发部经理,同时还选择了政策和业务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担任批发工作。各区社对私商批发的商品品种都在逐步增多,
一般批发品种约在五百种以上。为了进一步组织货源,供销社还经常召开商品展览会,大大促进了批发业务的开展。到五月底为止,全县同供销社建立批购关系的小商贩已达一千一百八十户。同时,供销社还根据安排私商所必需的营业标准,合并和撤销了二十七个零售门市部,包括棉布、百货、纸烟、南北货、磁麻、陶器、鲜肉等。使市场的公私营业比重得到了合理调整。再次,供销社在全面、系统地安排市场的基础上,稳步地对私商和小商贩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县已建立了各种专业代销店和经销店共七十六户,大团镇已经组织了一个十七户百货业的合作小组,和一个十一户的经销小组、一个五户腌腊业的合作小组。通过合作组织,把小商贩的采购、销售业务活动,纳入供销社的计划轨道,这就使供销社在农村市场的领导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另外,国营公司、税务局、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也是作好安排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如在安排市场中全县有三十户有困难的私商通过银行贷款开展了业务。
从当前情况看,南汇县在安排市场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继续加以解决。一、各项指标执行不平衡,以省人民委员会下达的第二季度指标数来看,零售指标的完成没有什么问题,批发业务指标完成得较差,这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批发业务的领导和组织工作。二、对供销社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还不够。他们开始时是怕亏本,现在是盲目收缩、缺少正确办法。三、批发业务未能同安排市场互相配合,安排管安排,批发管批发,安排计划没有为批发部掌握,货源分配盲目性很大。如前
一时期向私商批发饼干,采取了平均主义的方法,形成有些地区积压有些地区脱销。批发品种不全,供销社又不积极想办法。四、只重视安排,放松对市场的管理。经过这次对大团镇的四十三户私商抽查,发现不少户有违法行为。如找寻时机把货源较缺、合作社不经营的商品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以副号充正号,囤积拒售,度量衡不准确等等。五、忽视对改造商贩的思想教育和检查工作。供销社对大团镇已经组织起来的经销小组内的私商从未进行过教育,有了合同,也不检查执行情况。如天香斋代销食糖、火油、灯油等物资,三月份开始代销的,至今也未盘点过。此外,代销对象找得不妥当,不适合原行业。如让文具店代销酒等。
根据以上情况和问题,南汇供销社确定首先加强批发业务。为了作好这一工作,要迅速进行商品排队,确定经营范围,分别批发零售;同时向私商交代清楚:哪些货源是供销社负责批发的,哪些是不能满足他们要求的,动员私商自行寻找货源。其次是加强货源组织,主要是作好同当地国营公司平衡货源计划,合理分配货源,主要商品按比例让比重,一般商品让品种,有关国计民生的货物应由供销社控制进行调整,不盲目撤让。时令货品,重点分配。再就是建立购货手续制度,对不同商贩提出不同要求,建立检查制度,按月检查商品价格,了解市场动态。对已发现有抬高售价、以次货充好货、掺假掺杂等各式各样非法行为的私商,要分别情况,给以批评或惩处。今后必须加强对私商教育和市场管理,要发动他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教育发动群众对私商的不法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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