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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停战双方同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建议 暂时撤销派驻江陵和大邱、清津和兴南口岸的视察小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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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01
第4版()
专栏:

朝鲜停战双方同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建议
暂时撤销派驻江陵和大邱、清津和兴南口岸的视察小组
新华社平壤三十一日电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开城讯:在军事停战委员会八月二十九日的会议上,双方达成协议,同意由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瑞士和瑞典委员提出、并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四国代表取得协议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关于暂时变更后方口岸视察小组的建议。同一天,双方秘书长会议,奉军事停战委员会双方首席委员之命,就双方对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建议联合提出表示同意的复信也达成了协议。
大家知道,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在一九五五年五月三日致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信中,曾建议暂时撤销派驻南方的江陵、群山两个口岸的视察小组和派驻北方的清津、兴南两个口岸的视察小组;并且建议把其余的各视察小组从原来各由四个中立国成员组成改为各由两个中立国成员来组成。
朝中方面已经在七月十四日军事停战委员会会议上通知美方:朝中方面同意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上述建议,并且建议由双方秘书长提出向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表示同意的复信。但是,美方拒绝朝中方面的建议,并且回避正当地解决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一直拖延到现在。
后来,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在八月三日致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信中又建议:把五月三日的信中所提出的南方的江陵、群山这两个口岸改为江陵、大邱。
正如朝中方面代表七月十四日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会议上所明确指出的一样,朝中方面还认为:这一暂时的变更并不违反停战协定有关条款的精神。这种措施不能减弱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作用,也不能妨碍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执行停战协定所赋予它的任务。
八月二十九日军事停战委员会双方秘书长会议联合作出的致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复信如下:
致中立国监察委员会
一、军事停战委员会兹通知:将不反对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立即实施它在一九五五年五月三日的信中所提出,后来并在一九五五年八月三日的信中加以修正的建议。
二、要求在上述变更完了时,通报军事停战委员会。
军事停战委员会
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方面首席委员
朝鲜人民军少将郑国禄
联合国军方面首席委员
美国空军少将哈·克·帕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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