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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新型的农村干群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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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1
第9版(理论)
专栏:

  营造新型的农村干群关系
戴继民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农村的干群关系是否密切,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政权基础,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农村干群关系总的来说是好的,但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体制的转变,干群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根据农村的新形势、新情况而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方式,没有充分尊重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造成农民在村民自治和发展经济中的知情权、选择权、选举权和发展权没有得到保障,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此,要营造新型的农村干群关系,必须在扩大农民“四权”上下功夫。
扩大知情权,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务直接公之于众,是营造新型农村干群关系的前提。目前,一些地方由于村务不公开,农民群众对有关切身利益的事情知之甚少,由不了解到不理解,由不理解到猜疑和不信任,结果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增多。因此,只有把有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直接公之于众,扩大群众知情权,才能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使干部成为“透明官”,群众成为“明白人”,干群之间少一堵“隔心墙”,多一条“连心桥”。扩大知情权主要包括:一是扩大知情内容,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公开。二是拓宽知情渠道,除了利用公开栏外,还要综合运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形式,多渠道向群众公布,扩大知情面。三是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保证知情质量。乡镇应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季度或半年逐村检查。各村应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议事小组,并赋予其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权和对村组干部公务行为的评议权。
扩大选择权,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定,是营造新型农村干群关系的根本。要坚持重大问题实行公决公议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要妥善处理农村“两委”的关系,发挥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建立村委会报告制度;同时,保障村民自治制度的落实,重视发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的决策职能,定期召开民主议政会和民主听证会,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决策的广泛性和民主性。
扩大选举权,做到村委会干部村民选,是营造新型农村干群关系的关键。一是强化基础,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建设。目前农村青壮年人口流动性大,造成村干部的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因此,应树立“大后备”观念,从企业骨干、个体工商户、种养大户等人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后备干部。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是农村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但由于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还相对滞后,有的不知道行使民主权利,有的不会行使民主权利,还有的不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因此,要加强教育,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引导农民珍惜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严格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班子的选举程序,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班子。
扩大发展权,迅速发展农村经济,是营造新型农村干群关系的基础。当前,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的重要问题是农民不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富民的根本之策是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发展权。要从体制、政策、服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尽快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各项配套政策,加大精简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的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要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以农田水利和农村交通、通信、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经营条件。要强化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农民,不断提高他们的经济、科技、文化知识水平,增强市场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使他们有能力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加大改革力度,消除各种壁垒,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第三产业,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扩大农民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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