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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也要打假打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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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1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旅游市场也要打假打非
  龚雯
  近日,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被列为下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头戏,这是一项让广大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感到痛快的举措。
  目前,“黑社”、“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以及私拿回扣、索要小费、欺客宰客、胁迫购物、陪游伴游、“零团费”和“负团费”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绝,在一些地方还很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也极大地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旅游业的对外形象。
  整治旅游市场,关键在治“本”。今年以来,在国家旅游局的要求下,各地先后采取措施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推行导游计分联网管理、试行企业间佣金收授等,但因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只是走过场,总体上讲,成效还不够显著。比如,这些年导游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一些社会导游人员因缺乏有效管理成了“散兵游勇”,助长了“野马”、“黑导”泛滥。为此,旅游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导游管理机构,让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都找到“娘家”。然而,一些地方的所谓导游管理机构,不是为了将社会导游管好用好,而是将其当成分流富余人员的去处,当成创收手段,甚至仅仅是为应付检查;另外,导游管理机构、导游员、旅行社之间的法律关系、责权利等也不明确,使导游管理这项新制度在某些地方形同虚设。又如,为杜绝私授私收回扣,有关部门开始推行“公对公佣金”,倡导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但部分旅行社表面上签订诚信公约、佣金协议、劳动合同,暗地里却拒不兑现,导游不得不继续依靠旁门左道挣黑钱,消费者很反感。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同样有着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高度重视,毫不手软。据了解,下半年将以旅游城市为依托,瞄准七个“靶子”予以整治和查处,即: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游客运中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旅游购物欺诈行为;非法从事导游活动;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这当中,恐怕离不开部门协作和综合治理,比如,除旅游部门自身之外,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打旅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财骗物、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和“伴游”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和乱设摊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径的查处;交通部门要开展对旅游车辆经营和运营中危及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质检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强制检验的旅游商品质量的监查力度。还有,按照“标本兼治”,应把强化监督执法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集中时间和力量,从根本上惩恶罚劣,同时防止某些已被整治的问题和现象在下一阶段出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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