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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公租房” 优待特困户 汕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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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3
第1版(要闻)
专栏:在“三个代表”指引下

兴建“公租房” 优待特困户
 汕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
  编辑点评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汕头市委、市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他们特别关心旧城区住房困难的群众,兴建一批批“公租房”,帮这些平民百姓圆了住房梦。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无往而不胜。
  本报汕头8月2日电 记者侯伟生报道: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区浮西老村改造片区,16栋新房正在紧张施工中。这个片区就是为解决市区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而兴建的第四批公租房,总共500套,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
  地处沿海的汕头,旧城区诸多房屋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近5000户存在住房难问题。去年,汕头市委书记李统书上任伊始就多次深入旧城区了解民情,察看危房情况。他提出,对市区部分空置商品房要想办法盘活,用以安置部分危房住户,以解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市长李春洪强调,政府要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安居乐业问题。于是,公租房的问题被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由政府把收购的空置商品房或者建设的商品房分给特困群众,按现行的租金收取房租,谓之“公租房”。去年7月1日、10月1日和今年5月1日,汕头市已先后三批公开抽签分配公租房,使1449户特困群众告别危旧房,住进了新居。
  许多家庭由昔日危旧不堪的小房子搬进了7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居住环境和条件大大改善,生命财产安全有了保障。去年7月上旬,台风“尤特”正面袭击汕头市,旧城区近千间危房倒塌,但没有造成伤亡事故。市民们感慨地说,这得益于首批公租房的及时分配。
  汕头市在公租房分配中,实行“阳光操作”,每次入围名单,均在当地媒体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前后三批公租房分配没有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也没有哪位领导向有关人员递“人情条”。在旧城区福平路均和街特危房挤住了几十年的聂来钦一家,去年搬进了60多平方米的公租房。聂来钦用满腔的激情写了一副对联贴在新家的门口,上联是“扶贫济困好政策”,下联是“乔迁新居真高兴”。
  目前正在建设的第四批公租房,将于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届时,又将有500户特困户可以住进新居。近日,汕头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就进一步帮助特困群众出台《意见》。《意见》提出,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城镇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改善居住条件,使之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当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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