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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重中之重” 减轻农民负担 重庆限额控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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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4
第4版(要闻)
专栏:

  确保“重中之重” 减轻农民负担
重庆限额控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
本报重庆8月3日电 记者范伟国报道: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等4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实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的限额控制,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优先保证订阅《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
  向农村和农民硬性摊派、强制征订报刊或内部资料,势必干扰正常的报刊发行秩序,助长一些部门、行业的不正之风,加重农民和农村基层负担,背离“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此,重庆市决定在全市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控制。
  “通知”规定:重庆市行政村年度用集体资金订阅报刊的费用为500元至800元。在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内应优先保证订阅《人民日报》、《重庆日报》等党中央和市级党报党刊。在未完成规定订阅的党报党刊前,其他报刊的订阅费用均不得占用村集体订阅报刊费用。所有报刊的订阅费用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凡擅自订阅超出限额的费用,由订阅者自理,不得在村集体资金中报销。
  “通知”要求:除中央和市委规定必须订阅的党报党刊外,其余各类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原则,均不得召开摊派报刊的发行会;不得以文件形式下达征订发行任务;不得将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纳入对基层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评比、达标的条件;不得以回扣形式诱导基层订阅;不得借年度核验、颁发(换发)证照、违规处罚或办理有关业务手续之机强行“搭车”要求订阅报刊;各报刊社不得以“曝光”等手段胁迫征订所办报刊。
  重庆市还严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搞征订发行。凡内部资料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必须在封面醒目标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一律不得收取工本费,不得搞协办、拉赞助,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刊载申办单位专业分工外的信息。
  “通知”指出:对违反上述要求者,将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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