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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地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甘肃省人大首次公开征集立法建议 为拟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作准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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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提高地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甘肃省人大首次公开征集立法建议
为拟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作准备
本报兰州电 记者王方杰报道:为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询地方立法建议项目,为拟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作准备。据悉,这是甘肃省人大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
  这次面向社会征询立法建议项目的重点有:促进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和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诚信制度建设,农产品、食品与药品质量安全、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保障投资者、公民、法人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地方立法;促进地方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立法;对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细化的地方立法。
  对这次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由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团体、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组织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可以组织名义提出,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提出的地方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草案文本。
  征集项目截止时间为2002年9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立法项目或草案文本,经过筛选、评估和论证,符合立法要求和质量较高的,可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
  省人大有关人士认为,过去立法项目大都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提出,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或草案文本,是一项重大改革。公民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是立法工作向民主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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