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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向社会延伸拓展——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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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走检察基层 看执法作风

  不断向社会延伸拓展
——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本报记者 毛磊
  编者按 今年是中央提出的“转变作风年”,执法机关的执法作风一直都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检察机关如何转变执法作风,以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让人民满意?围绕这个问题,各级检察机关都有不少创新。在这里,我们的“走检察基层,看执法作风”栏目选择了几个比较典型的基层检察院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案例,展示给读者。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江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为检察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提前
今年5月,江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只有17岁。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发现,王某9岁时父母离异,王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对她十分溺爱。上小学时,王某学习优异,一直担任班长,毕业后,仅二分之差没考上南京外国语学校,从此破罐子破摔,结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并沾上了毒品。王某被逮捕后,其母对她绝望至极,决定让其自生自灭,坚决不同意为其聘请律师。检察官针对王某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为王某申请法律援助,为她请来了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从多方面对王某进行帮教。在法庭上,经过辩护律师和检察官的教育,一直不肯认错的王某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过去,对于家中不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是在审判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
  今年5月17日,鼓楼区检察院与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协议,双方把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提前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协议,在检察院受理不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把检察职能“网”进社区
  今年3月27日,南京市宁海中学。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正在这里进行:庄严而神圣的法庭上,当中“法官”端坐,神情严肃;下面“检察官”、“辩护人”分坐两旁;被两名“法警”押着的“被告人”正在接受法律的审判。另有近百名旁听的群众,正聚精会神听着双方的控辩,静静地等待着“法官”的审判。该“被告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一家网吧上网时,趁网吧老板不备,盗窃了价值1000多元的电脑主机板……
  这是鼓楼区检察院在社区建立检察工作服务网后,在该中学搞的第一场模拟法庭。
  鼓楼区检察院社区服务网建立于今年2月份。他们在社区里的服务内容包括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做好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社区维权、法律宣传咨询。这些内容在社区检察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他们还在全区范围内,设立一批服务点,先后与江东街道、湖南路管委会、南京宁海中学等签订了服务协议,开展专题、专项服务。
  开前门堵后门
  1998年以前的几年里,鼓楼区属开发公司接连挖出几个“蛀虫”。区委痛下决心,一定要突破“大楼竖起人倒下”的怪圈。鼓楼区检察院在连续3期开发公司负责人学习班上,与老总们一起“扳指头”算一本“腐败成本账”:过去很多人觉得,腐败只有盈利,而不须做任何投入。实际上,腐败也有成本。腐败成本就是一个人为腐败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比如,一个人搞腐败,要有权力的投入、人格的投入、精力和精神的投入,最后还要落个坐牢的结局。接着,再算一笔“培养成本账”:要培养一名有能力的干部,组织上不光要付出大量的心血,还得花很多的资金……
  认识提高后,检察院又建议区里适时推出“工程质量优、人员素质优”的“双优”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拿出一系列监督管理和奖励措施,目的就是要开前门堵后门。
  由于实施“开重奖前门堵行贿后门”措施,全区63个重点工程创出了27个市优、14个省优。两年中没有出现过一起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发现一个项目负责人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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