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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做“义务工” 一举两得好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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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2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低保户”做“义务工” 一举两得好政策
据中国社会报报道,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防“搭车”、“不主动就业”等现象的发生,宁夏银川市出台了《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到今年元旦,银川市城区9个街道办事处与千余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签订了义务劳动协议。各街道社区居(家)委会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本社区的治安巡逻、卫生保洁、社区服务、环境绿化等公益劳动。目前,由“低保”对象组成的社区便民服务队,已负责起对辖区的多项工作。
点评:银川市的做法打破了以往对辖区内低保户单纯进行政府救助和扶持的方式,走上了一条政府救助、“低保户”为公益事业服务的新模式。对“低保”对象而言,他们也会在“义务劳动”中充实自己、找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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