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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职能错位的治本之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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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8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有感而发

  防止职能错位的治本之举
  士心
  相同级别的党政机关干部,虽然基本工资差不多,但如果是在不同单位,“灰色收入”即奖金、补贴等却相差悬殊,有时是相差几倍。这种现象已不是什么秘密。前两年甚至发生过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只因被调到统计局任副局长,就对县委书记怀恨在心、持枪报复的事件。尽管大家都感到这种差别不正常,但大多是指责别的单位拿的比自己单位多,而没有想办法根治。
  这种不正常的“收入差”,造成了许多危害。一是单位间“苦乐不均”,有收费权、能弄来钱的部门,除了上缴,其他就可以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劳务费等名义下发。而没有审批权或无收费项目的部门,就成了“清水衙门”,干部心态严重失衡。二是造成职能错位。为了多弄钱,部门下达创收指标,上班忙于收钱的大有人在,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在所难免。许多职能部门采取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死死抓住权力不放,部门之间为执法而“打架”等,根源也在于此。三是助长了官场腐败。正常的干部交流换岗,许多人也会想方设法金钱铺路、打通关系,只为挤进“油水”多的部门。同时,“灰色收入”大于公开收入,也不利于对干部队伍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机制。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严格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拉平同等级党政干部的收入,同职级的干部执行统一的工作岗位津贴或奖金标准,“开好前门,堵住后门”,使党政机关干部的目标,变为以工作实绩获得正当的职级,得到正常的收入,消除“灰色地带”,防止职能错位。与此同时,一个地方党政干部津贴或奖金整体涨落的标准,应与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增减指标挂钩,才会使干部更加关心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真心诚意地为本地区的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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