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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干部“入口”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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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12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严把干部“入口”关
王比学
报载:湖南一副县长上任仅57天就东窗事发,被判5年徒刑。此人从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在担任该县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两包工头贿赂各1万元。2001年2月底,此人升任临武县城关镇党委书记,此间又先后3次收受包头工贿赂5万元。奇怪的是,在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正准备对其开展调查时,此人竟又被提升为临武县副县长。
  任用干部必须经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任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此人是否给了组织部门好处,不好妄加猜测,但可以肯定的是该地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此人时,没有很好地履行考查职责,不然就不会出现检察机关将要进行调查的人,竟然还能得到提升。幸亏这样的干部在副县长这个位置只呆了57天,如果检察机关不介入的话,这样的干部还不知要搜刮多少民财。
  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度,要求走群众路线。如果该地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此人时,坚持走群众路线,也不至于把这样一个被群众举报的贪官继续放在重要的领导岗位。
  今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考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要征求党委、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如果此《条例》在基层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相信发生在湖南这样的怪事,就不易再发生。即使发生了,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入口”关是否能从严把握,至关重要。一是党的方针、政策一般都要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去具体推行,如果连自身都无法自律,又怎能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呢?二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问题,试想如果贪官都能被屡屡提拔,这样的官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只有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组织考查、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依法推荐等程序,才能把住领导干部的“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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