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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品牌吃专利 开发衍生产品——迪斯尼采访见闻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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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12
第7版(国际)
专栏:连载

  树品牌吃专利 开发衍生产品
  ——迪斯尼采访见闻之二
  本报驻美国记者 刘爱成
  离开动画片制片厂影棚,来到繁华商业区的一家儿童商店,发现迪斯尼动画片里的小明星和小动物统统集中到了这里——白雪公主、花木兰、利罗,米老鼠、唐老鸭、狮子王、外星狗……群星聚会,令人目不暇接。它们可爱的身影笑貌和它们的名字,还出现在孩子们的服装、帽子、书包、餐具、玩具、文具等各种用品上,价格从几美元到几十美元不等。陪同访问的迪斯尼媒介公关部负责人格林先生告诉记者,这是“迪斯尼专卖店”,专门销售迪斯尼品牌的产品。像这样的迪斯尼专卖店在整个世界有600多家,分布在9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每年光顾迪斯尼专卖店的孩子与家长多达2.5亿人次。此外,他们还通过网上销售,24小时服务。迪斯尼品牌的产品种类现在已达2400种,去年消费品的收入约26亿美元,占迪斯尼集团总收入的10%左右。
  迪斯尼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利用动画片明星和品牌创收。当初,沃尔特·迪斯尼创作的米老鼠在美国引起轰动。有一天,纽约一个聪明的文具商想借助米老鼠的魅力促销他的产品,提出用300美元买下米老鼠的“肖像”权,印在他销售的文具上。迪斯尼欣然接受,并深受启发。很快,米老鼠除了被做成玩具,它那可爱、滑稽的身影笑貌还出现在孩子们吃饭的盘子、牙刷、收音机、小手表、服装上……如今迪斯尼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专门设立了品牌经营管理部和消费品公司,这个行业成为迪斯尼集团的五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品牌经营管理部门的副总裁马修·瑞安告诉记者,数十年来,迪斯尼铸造了自己的金字招牌。“我们工作的重点,是在如何维护和使公司用好这个金字招牌的同时,研究策划、不断开发树立迪斯尼家族新的品牌。好的品牌越多,人家来找你合作的机会就越多。因为许多公司用迪斯尼的品牌,借助这个名气,不仅产品好销,而且价格比同类产品也要高出许多。”
  消费品公司的总裁安德鲁·穆尼介绍说,迪斯尼虽然有好的品牌和动画明星,但从不追求大而全,从不直接生产这些品牌的产品,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品牌优势,依靠自己的设计和营销队伍,向厂商出售迪斯尼品牌产品的特许经营权。“我们认为这是最简单快捷的盈利方式”。
  他说,与过去相比,现在迪斯尼与厂商合作出售品牌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没有多大改变,但合作的项目和开发的产品种类不知增加了多少倍,每年都有新发展。比如,“过去我们的品牌产品主要是孩子的玩具、卧具、文具、服装和儿童出版物,现在我们不仅以迪斯尼卡通片故事情节和人物、动物为背景,发展了各种迪斯尼电子玩具、电脑软件,还以迪斯尼的品牌与厂商合作,发展了手机等各种高科技产品。厂商用迪斯尼牌子生产手机,每销售一个都要付一定的费用给迪斯尼。现在迪斯尼已经从经营日用品发展到儿童食品和饮料。我们正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以迪斯尼品牌生产一种专门供孩子喝的、纯果汁的健康饮料,还与其他一些公司合作,开发了迪斯尼牌儿童健康早餐”。
  在迪斯尼专卖店,记者看到一群孩子正围着一台电脑玩以《星际宝贝》为背景的电子游戏。这个电影刚出来,怎么就已经有了游戏?专卖店经理玛利亚女士说,这些玩具在动画片拍摄时就已经设计、生产,因此它几乎与电影同步出现。
  在所有按不同动画片分类的玩具柜台上,记者发现有一群小熊是动画片里从来没有见过的。玛利亚笑道:“这是动画片《乡村熊》的明星,这部动画电影还有两个星期才上演。”据她介绍,现在几乎所有以动画片为背景的明星玩具,都比电影提前出来。《星际宝贝》里的主角夏威夷小女孩和外星狗玩具,在电影正式上映前一个月就出来了。“孩子们在商店里先看到这些可爱的玩具,感到很新鲜,自然要去买。加上我们的广告宣传,许多孩子是抱着玩具要家长带他们走进电影院的,也有许多孩子是看了电影才来买玩具的,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互动的促销办法,效果很好。”
  迪斯尼这个“孩子王”,孩子们再会玩也玩不过它!
(本报洛杉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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