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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治理整顿 振兴音像事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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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2
第11版(文件)
专栏:

  加强治理整顿 振兴音像事业
——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施芳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音像业新闻迭出:截至去年12月25日,全国277个音像城全部关闭;《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新修改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颁布。在新的一年里,面对加入WTO的挑战,中国的音像业将如何发展壮大?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打击盗版走私光盘,振兴音像事业?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过去的一年里,各级音像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大了对音像市场的治理整顿,遏制了盗版走私音像制品猖獗的势头。全国已成为盗版走私音像制品集散地的277个音像城被全部关闭,各地收缴各类盗版走私音像制品近1亿张(盘)。去年12月2日,全国200多个城市一次性销毁走私盗版音像制品1800多万张(盘)。各地还加大了压缩音像制品批零网点的力度,“小、散、乱、差”的经营网点被砍掉后,为音像制品经营走向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起了促进作用。各地还破获了一批大要案,沉重地打击了盗版走私音像制品的地下发行网点。各地正版音像制品的发行量开始回升,有的出版社上升幅度超过20%。国内一些民营音像企业开始加大投入制作音像制品,不少国产电视剧、国内原创音乐的音像制品发行量超过了港、台以及国外音像制品的发行量。
这位负责人说,去年10月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开始实施,增加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按侵权人违法所得赔偿和法定赔偿额等有关打击盗版的条款,给治理整顿音像市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我国加入WTO后,根据相关的承诺,将逐步开放音像制品制作发行的市场,境外资金的引入和先进营销模式的采用,会对音像业起促进作用。但是,境外音像企业家和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人也会对音像市场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新颁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强化了对音像制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制度,对那些有劣迹的经营者将采取“黑名单”制度,10年内不得进入音像业。同时各级政府音像管理部门还要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鉴定盗版认证服务,在理顺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使音像市场向“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方向发展。各级音像管理部门要把发展大型音像超市和音像制品销售电子商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大力扶持正版音像制品的创作出版发行,使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音像制品逐步占领音像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求,使音像业真正成为能为国家创造巨大财富的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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